3·15消费者权益日
为进一步营造来宾市良好的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提振消费者信心,增强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经营者守法经营的法律观念,更好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3月15日上午,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组织干警联合来宾市公安局、来宾市检察院、来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行政部门,共同至人群集中的政和步行街开展“以司法力量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题普法宣传和咨询活动。
活动中,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以及宣传手册。宣传资料内容涉及消费小窍门、消费常见误区及相关法律知识,同时干警们还向群众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近年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热点问题,加深消费者维权意识,让群众了解作为一个消费者所享有的权利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解决途径。同时走访了政和步行街部分商户,重点宣传了《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商户规范经营,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相关资料图)
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现场接待咨询200余人次。通过这次普法活动的宣传与讲解,加深了群众对自己的消费权益保护意识,提高了消费者依法维权以及经营者合法经营的法治意识,共同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01
兴宾区法院
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维权观,3月15日上午, 兴宾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组织该院各党支部成立党员干警代表到迎宾社区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02
武宣县法院
3月13日,武宣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到武宣镇马鞍山球馆广场开展诚信主题宣传活动。
03
金秀县法院
3月15日上午,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组织干警携带精心制作的宣传资料到桐木卫生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民三庭黄奕鑫、兴宾区法院、武宣县法院、金秀县法院
编辑:梁宗霖
审核:覃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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