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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道过弯很危险!车辆避让不及时出事故

来源:央广网 发布时间:2023-07-27 17:17:04 分享至:

7月26日,重庆市大足区公安局公布了近期三起弯道占线行驶发生的交通事故,提醒广大驾驶员勿占道过弯,遵守交通规范。

7月22日15时许,大足区交巡警支队万古大队接到报警称,大国路发生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两辆小型车辆车身有不同程度损坏,无人员受伤。


(资料图片)

碰撞轿车侧面受损(央广网发 大足区公安局供图)

经警方调查,谭某驾驶越野车行驶至双堰塘路段时,因该路段弯道较多,路面较窄,在驶入转弯时,未注意观察前方对向车道的来车路况,并占道行驶,与对向同样占道行驶的车辆侧面碰撞,致使两车受损。据警方判定,事故原因系双方驾驶员均占道行驶,故两人负同等责任。

7月22日18时许,大足区交巡警支队金山大队接到报警称,金山镇206井路口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倒地,越野车前保险杠受损严重。

唐某受伤倒地(央广网发 大足公安局供图)

经警方调查,申某驾驶越野车往拾万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金山镇井路口时,占用左侧车道直接转弯,与骑摩托车正常直行通过路口的唐某发生碰撞,致唐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警方判定,事故原因系驾驶员申某占道行驶,转弯未让直行车辆先行,故申某负全部责任。

此外,7月23日13时许,大足区交巡警支队三驱大队接到报警称,宝兴镇杨柳村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大货车车头损毁严重,车轮脱落,车辆零件散落,无人员受伤。

货车碰撞事故现场(央广网发 大足公安局供图)

经警方调查,彭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往宝兴镇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弯道时,彭某占道行驶,为了避让对向车道货车,彭某急踩刹车,导致车辆发生甩尾,撞向由唐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造成两车受损严重。警方判定,事故原因系双方驾驶员均占道行驶,两人负同等责任。

据大足交巡警提示,在没有中心隔离带设施或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对方向来车时,应当减速靠右行驶,并与其他车辆、行人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夏熙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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