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2、 公共利益是由社会总代表所代表的,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形式上或实质上的全体或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即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
3、个人利益是单个社会成员所具有的各种利益,包括自身的特殊利益和所分享的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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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说对立,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是不同概念,有不同的载体。
5、公共利益是相对的,个人利益是绝对的。
6、公共利益在某个事物或者某个阶段是能够量化,可以确定“质”的范围。
7、人既然是生活于社会之中,个人利益就应该从属予公共利益。
8、在等量或者同“质”下的公共利益所对应的个人利益要求是不同的,这就是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对立关系,矛盾关系。
9、 说统一,公共利益是因为个人利益的存在而存在,但她应该属于所有人的利益,不单独属于某个个人的利益。
10、保护了公共利益,也就保护了个人利益。
11、保护了个人的绝对利益,就不能保护等量或者同质下的大多数个人的利益,这就破坏了公共利益。
12、为了统一或者平衡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矛盾对立,必须要以道德或者法律手段来消除这种个人与公共之间的矛盾对立。
13、 个人利益相对于公共利益来说是绝对的,但是单独说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却不是绝对的。
14、个人利益从属于公共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服从于个人利益。
15、如果要绝对保护每个人的极端个人利益,千奇百怪,千变万化下的个人利益面前公共利益根本无法存在。
16、没有法律秩序下的公共利益,就没有大多数人正常的个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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